第171章比试-《大唐土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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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崇尚武力的塞外,英雄永远得到人们的敬重,更何况是个娇滴滴的迷死人不偿命的美人儿。
反正大伙儿是大开眼界了,狂呼的声浪一浪高过一浪,直震云霄。
“铮”的一声,哈克抽出佩刀,胀红着脸大声说到,“姑娘,我要和你比试武艺!”
“好!”
雷媚娇笑着,手中沉重的大斧头在她手掌上转动着,显然是要以这大家伙做为比武的兵器。
狂呼声立消,所有人都静静的看着两人。
哈克退了两步,抱拳道:“姑娘请出手。”
雷媚咯咯一笑,说到,“好,准备了,我数三下就出手。”
她倒是一点都不客气。
本来嘛,这种事就啰嗦烦人,不过没办法而已,所以她想迅速解决了好走人。
哈克双手握着大刀,面色凝重的盯着雷媚手掌中不停转动的大斧头。
这可是重兵器,他的大刀再厚实,恐怕也挡不住大斧子的猛力一击。
刚才雷媚露的一手,他已见识了,力量可是比他大得多。
比蛮力,他自认不是这个娇滴滴迷死人不偿命的小美人儿的对手,只有寄望能在招式上取胜,不仅能够扳回面子,还能够赢得美人归。
这个中原的女人真的很美很美,美得让他无法形容,反正族中最美丽的女人都比不上她的十分之一,娶不到她,这辈子他宁愿打光棍!
一,二……
随着雷媚的数数,所有人都屏住呼吸,拼命的睁大眼睛,想看看这中原美女如何出手。
哈克屏住呼吸,全神贯注的盯着她手中仍在不停转动的大斧头。
三!
雷媚话音未落,他已快速往左疾闪,然后突进攻击,只要他的狂风刀法展开,便快如狂风暴雨,连绵不绝,把对手压制得无法出手,唯有弃械投降。
他就是凭着这套快如闪电的狂风刀法打败族中所有勇士,荣获本族第一勇士的称号。
只不过他的大脚才抬起,便乖乖的放下,面如死灰。
哈图族的第一勇士,当然有一定的本事。
哈克的动作可算挺快的,他打算左移两步,然后突击,以仗以成名的狂风快刀逼迫对手。
他这套狂风快刀在草原上颇有名气,会过不少部族的勇士,更打败了族内所有的勇士,荣获本族第一勇士的称号。
此刻,他又欲凭借此狂风快刀打败雷媚,挽回面子的同时也羸得美人归。
不过,雷媚出手很快,快逾闪电,完全击碎了他的信心。
这年头,真正不怕死的人有几个?
咽喉要害给锋利无比的斧刃顶住,森冷凌厉的无匹劲气如剑般割刺他的皮肤,似乎要刺穿他的心脏,震慑他的灵魂,那种心寒胆颤的恐惧本能的写在脸上。
全场一片寂静,静得连绣花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得清清楚楚。
所有人都拼命的瞪大着眼睛,想看看哈克与这个极厉害的中原美女如何交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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